购买污水处理消毒药品比选邀请函

时间:2019-11-15 | 浏览:9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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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单位:

医院购买污水处理消毒药品按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本着实行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或进行比选。如愿意参加比选的厂家或公司(即投标),请按照院方提出的要求、比选条件、规格要求制作比选书一同参加比选会。


一、比选污水处理消毒药品单价。(药品品名附件于后)


二、比选时间:2019年11月20 日(下午三点整 )。


三、比选地点:平昌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小会议室。


四、比选人:平昌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何昊 (业务副院长、分管后勤的院长),院办公室、纪检室、财务科、审计科、采管办、后勤保障部、污水处理站等相关科室人员。


五、比选召集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27-6222658(院办公室)

         刘学荣: 13908291728

         何  昊: 13980295953  

         安全发: 13518477111


六、比选方法:组织由院办公室、纪检室、财务科、审计科、采管办、总务科、污水处理站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比选小组,公开、公正、公平比选。


七、比选流程:

1、先验证各厂家(公司)的有效合法证件(资质)

2、原则上质优、最低价中选。

3、第一中选厂家(公司)若不签订合同履行,就由第二中选厂家签订合同。


八、比选申请参加的厂家(公司)必须提供以下各种有效证件参加比选。

1、①企业营业执照;     

②税务登记证;    

③法人委托书;

④产品合格证;

⑤相关的合法证书;

2、单位法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应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售卖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需要提供复印件以备存档;

4、以上各证件验原件,复印件要加盖单位鲜章;


九、参加污水处理消毒药品比选的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的正规、合格产品。


十、比选申请书报价表应加盖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注:1、比选资料内需附本项目的比选书(比选书加盖参加单位公章)。

    2、比选资料需按规定密封。


附:药品品名

1、氯酸钠 

2、聚炳酰胺

3、聚氯化铝 

4、磺酸

5、次氯酸钠


                                 


平昌县人民医院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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