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医院临床、口腔类医师规范化进修须知
时间:2021-05-08 | 浏览:8080
我院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国际“爱婴医院”,是四川省“十佳城市医院”、省级“文明单位”,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县级大型综合性医院;是上海长海医院、自贡四院定点帮扶医院;是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巴中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医院,是全县全科医师培训基地。
一、申请条件
(一)政治思想合格,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三)女性拟进修期间未处于晚期妊娠。
(四)执业类别:临床、口腔。
(五)除以上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医师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或主要执业机构须为进修选送单位。
2.其他要求按照附件1《关于转发<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工作的意见>、<四川省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附件2《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执行。
3.优先接收集团成员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医师(执业类别:临床、口腔)。
二、招生时间及流程
(一)我院将在每批次招生前2个月在四川省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管理平台公布本批次进修招录计划。
(二)医院一年分3月、9月两批次招收进修学员。
(三)进修期限:临床专业进修时间要求半年以上,进修多个专业的,每个科室不低于3个月。
(四)进修费按物价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进修申请流程
(一)2019年9月批次及以后来我院进修的,实行信息化管理。申请人登录“四川省临床医师规范化培训进修管理系统平台”(https://ysjx.scwsrc.com/succezbi/meta/CommonData/public/login/login.ftl),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填报《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申请表》(具体操作见附件3),并上传个人照片和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个人身份证、第一学历证、最高学历证扫描件(所有上传的证件须完整、清晰可见)。(二)申请人选送单位审核批准。
(三)我院审核录取,发放进修通知书。
四、录取报到
(一)按《进修通知书》规定时间准时到科教科办公室报到办理进修手续,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我院进修。材料不齐,恕不受理。不按时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进修学员报到携带材料:
1.《进修通知书》;
2..单位介绍信;
3.身份证原件、医师、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原件;
4.《进修申请表》、《协议书》原件;
5.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6.进修放射、介入及放射相关专业必须需携带:本人近2年内的职业体检报告复印件、个人放射剂量报告复印件;进修产科必须携带《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复印件。
7.近七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单;
(三)到财务部缴纳相关费用。
(四)进修学员携带科教科开具的进修派遣单及工作牌到相关科室报到学习。
五、进修管理
(一)进修学员报到时须一次性交清进修培养费,进修期间因故中断学习不退费,也不换人。
(二)进修期间统一着装我院工作服,报到时办理相应手续。
(三)进修期间严格执行考勤,使用微信小程序“进修考勤”打卡,若未达到每月21.75天的标准,无法办理结业。
(四)进修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婚育假、职业假、寒暑假(法定节、假日除外),病(事)假须在微信小程序“进修考勤”请假端申请,3天以内科室批准;3天以上须本人书面申请,事假需提供选送单位证明,病假需提供医院病情证明,进修科室主任、医务部逐级审批;进修1年缺勤超过10天(半年超过5天)者,取消进修资格,不作进修鉴定。
(五)进修如需延期,须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进修派出机构发函再按程序办理延期手续。未经批准,进修中途不得变更进修专业。严禁进修学员私自变更进修专业。
(六)具有下列情况者,停止进修,不颁发结业证书:
1.违反我院各项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2.业务水平差,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者;
3.因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医疗纠纷者;
4.私藏医院的各种医疗材料或转到院外去者;
5.工作表现不符合科室要求,经教育帮助仍无改进者;
6.劳动纪律差,不假离院或请假逾期不归者;
7.进修半年缺勤超过5天,或进修1年缺勤超过10天者;
8.进修期间私自转科或不按规定进行转科、提前结束进修者;
9.本人及单位申请终止进修,进修时间未满3个月者。
六、结业办理
1.进修学员进修结止完成教学计划后,在四川省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系统中填写结业鉴定表,经出科考试合格后,再由带教老师、进修科室、进修基地在系统中进行结业考评。
2.系统考评完成后,进修学员须打印纸质版进修结业鉴定由带教老师、进修科室主任签字。
3.进修学员携进修结业鉴定表到科教科办公室办理结业。
4.进修结业经基地考核合格者颁发全省统一的《四川省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结业证书》。
附件:1.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pdf、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四川省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2.《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docx
3.《四川省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进修学员适用》.docx
平昌县人民医院
(办公室:0827-6222658)